本学期,我校各级学生组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团委、学生会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干部工作考核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任职的学生骨干,主要包括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干事及以上学生干部、社团管理中心、各班委、团支部委员等。
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象为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热心社会工作并在某一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干部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能带领学生青年围绕学校、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本学期智育成绩在班级60%以内,且所有科目无挂科;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在学生、老师、学校中发挥积极作用,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扎实,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担任学生干部两个月以上;
5.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校级、院级等处分记录。
(二)工作积极分子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所有科目无挂科;
3.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4.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校级、院级等处分记录。
三、评选要求
1.已申请过校优的同学不可再参与院优评比,且已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不可再参评“工作积极分子”(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奖项),参评中若有学生兼报,经核查,取消该生本次评比资格。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所在组织按分配名额评选、审核,其推荐表及材料由校团委再次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发文表彰。各项表彰的申报表格均可从温州理工学院团委网站下载。
此次评比名额分配如下:校优名额为6个,院优为个23,院积极为31个。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推荐表(见文末附件),并在2026年3月28日18:00前发至邮箱2835297699@qq.com。另外,要求拟推荐材料中包括本学期的学习成绩证明,并注明班级人数和班级排名。
请各位同学在提交“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时注明申请的是哪个等级(“优秀学生干部”有校级与院级,“工作积极分子”只有院级名额,提交后默认为院级,不必标注)。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