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外国语学院】 编辑: 来源:【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时间:2024-09-30 阅读: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49号)、《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院现开展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报名,但是不可兼得)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5.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温理工学〔2024〕35号)
四、评选细则
见附件《温州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
五、评选程序
1、材料提交:参评同学于10月10日前填写《2023-2024 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学生基本情况》(附件2),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ulinli5407@163.com,文件命名“XX英语X班-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小组根据评定细则对申请人员进行材料复核、联评,公布初审(拟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
附件2:2023-2024 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学生基本情况.xlsx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599192
温州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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