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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瓯江学院及国际学院2020年“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圣杰   编辑:   来源:【国际教育与合作学院】   时间:2020-12-02   阅读:1726

各班级:

根据2020年瓯江学院“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申报创建的通知精神,激励同学们奋发学习,努力成才,进一步加强院风学风建设,现开展2020年瓯江学院及国际学院“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学习标兵: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各二级学院推荐比例原则上各为学生总数的3‰以内。

  2. 学风建设工作标兵: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各二级学院推荐比例原则上各为学生总数的3‰以内。


二、评选条件

  1. 学习标兵:

  1. (1)思想品德优良,爱国、爱乡、爱校、爱院;

  2.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中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刻苦钻研精神,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3. (3)严格遵守院纪院规,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4. (4)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 (5)该学年均获得奖学金(除单项奖外),且其中至少一次为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1. 2.学风建设工作标兵:

  1. (1)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为维护学院或班级的学风建设工作和学习秩序积极开展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 (2)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不无故迟到、旷课、早退,在同学中能起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1. 1.学生自荐或班级推荐:学生对照评选条件,自行向各学习委员递交申报材料,各班级应动员和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积极参加评选,班级内部先自行评选出“学习标兵”和“学风建设工作标兵”各1-2个人员。(注明:以班级为单位,最多推选“学习标兵”和“学风建设工作标兵”各两个人将申请材料交至国际学院学督委处)。

  2. 2.公开演讲:国际学院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后,组织参评人进行公开演讲,陈述自己各方面的优秀事迹。

  3. 3.国际学院初评:各二级院原则上按照学生总数3‰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公示七天,报送学院学工部。

  4. 4.学院审批:公示结果递交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并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 1、各班级要将 “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级同学,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申报和参与评选,学习委员要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 2、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安全稳定事件的个人或被通报批评的个人,不能参加该学期的“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

  3. 3、纸质版材料(申报表、个人事迹、奖状及证书复印件)各1份上交瓯六国际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学督委信箱。

  4. 4、申报材料需将电子版交至国际学院学督委处,并附字数200字左右的个人主要事迹介绍,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参选个人的电子版近期生活照片2—3张,照片应能反映参选个人的事迹和精神风貌。

  5. 5、电子版材料(申报表、个人事迹、生活照片2-3张、汇总表、奖状及证书电子版)需要在12月6日晚20:00前发送至“992941562@qq.com”。文件名统一为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6. 6、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2月6日(本周日)晚20:00前

联系人: 傅同学:15669788528

朱老师:18867792182




瓯江学院国际教育与合作学院

2020年12月2日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标兵”申请表.docx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习标兵”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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