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双双 编辑: 来源:【国际教育与合作学院】 时间:2019-11-11 阅读:
各二级学院:
因部分二级学院调整、人事聘任变动以及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为了整合资源、明确职责、保障安全、提升效益,学院决定对全院实验室建制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和重新发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整合、规范本单位的实验室建制,并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实验室建制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实验室建制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2),新增申请的实验室请提供相关论证或新增理由报告等佐证材料。学院将组织专家论证,并对院级实验室建制进行重新发文,作为学院今后经费投入、安全管理、评估考核、数据报盘、实验技术人员津贴编制核算等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2、实验室建制设置的基本要求。实验室应具备一定规模的专职实验技术队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实验场地及符合要求的环境设施;避免小而全或分散重复设置;本科教学实验室有饱满的实验教学任务,科研实验室有长期稳定的科研方向,因学科专业调整发生变化导致实验室任务不饱满或实验室失去存在必要,可对其建制进行合并或撤销。
3、填写院级建制实验室下属的《分实验室信息表》(附件3),分实验室含准备室等辅助房间,每个房间只归属一个院级建制实验室,确保每条记录唯一性。
请各二级学院汇总附件1、附件2、附件3三个表格,于2019年11月18日前交行政楼224办公室,联系人:赵益民,联系电话:86680763(77876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584709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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