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49号)、《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6〕4号)》、《温州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试行)》温理工学〔2024〕32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外国语学院2025-2026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优秀的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5. 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温理工学〔2024〕35号)(附件1)。
三、评选流程
1.材料提交:参评同学于10月20日前如实填写《2025-2026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学生基本情况》,并将获奖奖状电子版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处,逾期将不予补交;佐证材料文件夹命名:班级+姓名,基本情况表内填写获奖顺序和佐证材料顺序一致;佐证材料以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排序;佐证材料时间落款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小组进行材料审查,公布初审名单;
4.学院审核:学院对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学院评审会确定名单。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2:2025-2026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学生基本情况.xlsx
温州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