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林莉 编辑: 来源:【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时间:2021-10-25 阅读:
各位同学:
根据《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温州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以及《温州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该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0-2021学年班级成绩排名为前5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见附件1);
6.在校期间无挂科和违纪处分。
三、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15名
四、具体评定细则
1.以智育成绩过半为条件(智育成绩以教务系统导出成绩中的排名3为准,以班级为单位,且体测成绩合格),方可申请;
2.励志奖学金评定总分=智育成绩*0.6+各类奖项得分*0.4 (所获奖项的加分规则参见学生手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
3.入围申请后,根据评定总分高低按年段进行排名,根据年段名额分配,由高至低确定名单;如遇评定总分同分者,根据申请人综合条件及家庭经济情况,由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联评小组确定推选名单。
五、名额分配
按各年级段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占比分配。
六、其他说明
1、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表格电子稿正文用宋体小四号(不得加粗)填写(除签名处手写外,其他都打印),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填写规范可参考附件2、附件3。
5、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在10月27日下午18:00之前,将附件4、附件5、附件6发送至邮箱liulinli5407@163.com. 文件命名为“XX级英语X班+姓名 国励材料”。
外国语学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附件材料.rar
温州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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