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林莉 编辑: 来源:【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时间:2021-10-10 阅读: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都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
5.在科学研究、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业创新、自强不息、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智育和综合考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三、本学年温州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
7名
四、评选程序
根据申请基本条件,学生个人向二级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二级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汇总,并报送学工部;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联评,确定名单;评选名单(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
五、其他说明
1、有申请意愿的同学自行下载申请审批表(附件一),严格按照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二)中各项填写要求进行填报;
2、请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3日前完成材料递交(电子版以及纸质版);
3、材料报送联系人:刘林莉老师。办公电话:86681601。纸质版递交至6-221B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linli5407@163.com
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工部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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