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外国语学院】 编辑: 来源:【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时间:2025-03-13 阅读: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助力学校打好“申硕”攻坚战,全面做好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各项工作,深入推进“问理·育魂之旅”思政工作,激励同学们奋发学习,努力成才,现开展2024年温州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普通本科、专升本在籍在读学生
二、评选名额
学院“学习标兵”与“学风建设工作标兵”暂定各评选4名,并择优推荐至学校参加2024年温州理工学院“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活动。
三、评选条件
1.学习标兵:
(1)思想品德优良,爱国、爱乡、爱校、爱院;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中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刻苦钻研精神,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4)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该学年(2023-2024学年)获得综合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学风建设工作标兵:
(1)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为维护学校或班级的学风建设工作和学习秩序积极开展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业成绩当年度无挂科,不无故迟到、旷课、早退,在同学中能起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1.学生自荐与学院初评:学生对照评选条件,自行向学院递交申报材料,学院对申请人各项材料进行复核;
2.学院联评: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参评人进行院内联评,各申请人需陈述自己各方面的优秀事迹;
3.学院评定:联评产生学院“学习标兵”与“学风建设工作标兵”,公示三天,并择优推荐人选参加校级评比;
4.学校评审:校学工部组织评审,共评选出十名“学习标|兵”、十名“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结果经公示后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安全稳定事件的个人或被通报批评的个人,及未解除处分的个人,不能参加本期的“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
2.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学习标兵提交附件1+附件3,学风建设工作标兵提交附件2+附件3),并附字数400字左右的个人主要事迹介绍,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3.参选个人的电子版单寸照1张、近期生活照1张,照片应能反映参选个人的事迹和精神风貌(例如参加学生工作照片);
4.申请人需在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前递交“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申请表与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以“学习标兵/学风标兵+班级+姓名”为主题发送至邮箱:2776921368@qq.com。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1601。
温州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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