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时间:2022-09-27 阅读:
各位同学:
为激励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我校优秀学生典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49号)等文件精神,温州理工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特别奖预评选工作。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遵照《温州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开展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与基本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每学年都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
6.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智育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二、 外国语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选推荐名额
1名
三、 评选程序
根据申请基本条件,学生个人向二级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二级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汇总,并报送学工部;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联评,确定名单;评选名单(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
四、 其他说明
1、有申请意愿的同学自行下载申请审批表(附件一),严格按照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三)中各项填写要求进行填报;
2、请申请人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材料递交(电子版以及纸质版);
3、材料报送联系人:刘林莉老师。办公电话:0577-86681601。纸质版递交至6-222B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linli5407@163.com
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工办
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doc
2022年9月27日
欢迎来访温州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景观大道1号 邮编:325027 电话:0577-86681521 传真:0577-86680881 邮箱:oj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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