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 时间:2020-11-06 阅读: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
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
(一)申报数量
我院推荐申报1项。
(二)遴选程序
遴选采用学校自愿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教育厅审核等形式,优先支持与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和“八大万亿”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三)评估认定
建设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对立项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省教育厅将适时抽检,各示范基地每年12月底须提交年度报告。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填写提交《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基地运行成效、成果和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必要支撑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件。
二、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一)项目数量
我院申报名额为1项。
(二)项目类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高校主导,企业参与,育人为本”为宗旨,高校要加强组织和宣传,对接好企业,以育人为首要目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
1、“四新”建设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由企业或行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根据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人才需求,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四新”建设改革成果。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此项目面向高校有关专业和教师,由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将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通过课程、系列课程及教材的建设,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成能够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并推广应用。
3、师资培训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青年教师,由企业组织教师开展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4、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由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5、其他类别。
(三)企业参与基本条件
1、企业有志于同高校进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2、企业具有行业内先进的知识、产品、技术和研发体系,能够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3、企业成立2年以上,在所属行业及领域业务稳定,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原则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4、企业提供专项资金,资助高校开展协同育人,其中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支持资金不少于3万元/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师资培训和其他类别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1万元/项。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填写《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三、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一)建设内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加强网络化条件下实验教学规律研究,探索提升实验教学效果的方式方法;搭建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和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运行平台;开展在线教学服务或技术支持等,积极发挥对专业类内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项目数量
我院申报名额为3项。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组织申报,按要求填写提交《浙江省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见附件3)。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周五),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426154659@qq.com,联系人:黄晓丹,电话:86680885(778885)。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瓯江学院教务部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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