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林莉 编辑: 来源:【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时间:2021-10-12 阅读: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优秀的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该学年(2020-2021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5.在校期间无挂科和违纪处分。
三、外国语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名额
20名
四、外国语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标准
1.2020-2021学年智育成绩在班级前10%的同学(智育成绩以教务系统导出成绩中的排名 3 为准,且体测成绩合格),方可申请;
2.省政府奖学金评定总分=智育成绩*0.6+各类奖项得分*0.4 (所获奖项的加分规则参见学生手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
3.入围申请后,根据评定总分高低按年段进行排名,根据年段名额分配,由高至低确定获奖名单,如遇评定总分同分者,智育成绩高者优先。
五、其他说明
1.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2.表格电子稿正文用宋体小四号(不得加粗)填写(除签名处手写外,其他都打印),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3.申报材料(附件一、附件二)于2021年10月15日前交至班级辅导员处。电子版发送至liulinli5407@163.com 备案。
附件二:2021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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