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国际教育与合作学院】 时间:2021-06-08 阅读:
各班级:
根据优良学风班有关评选规定,激励同学们奋发学习,努力成才,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现开展2020/2021学年国际教育与合作学院“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8、19、20级各班级。
二、评选条件
优良学风班评选参照原《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学工〔2018〕31号),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二级学院班级总数的5%以内。
具体要求:
1.班集体凝聚力强,班干部作用发挥好,学生对班集体的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强。
2.班级学风严谨,学习气氛浓厚,总体上学习成绩优良。
3.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4.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投入班集体建设,学风建设等主题活动效果好。
班级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故的,不能参加本学期“优良学风班”评选。
三、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将 “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级同学,广泛动员、积极进行申报和参与评选,辅导员要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上学期班级内有同学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安全稳定事件的或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
3.上交的《“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1),班级主要事迹介绍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4.“优良学风班”支撑材料(附件2),鼓励提交音像资料,增加材料的直观性和生动性;
5.班级任课老师推荐意见(附件3),要求至少两名任课老师推荐;
6.“优良学风班”参选班级于2021年6月10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刘林莉 13867705407 办公室:瓯6-222B。
国际教育与合作学院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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