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国际教育与合作学院】 时间:2021-03-16 阅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6、2017、2019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请各二级学院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工作,现将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初审表(见附件)中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公选课、实践必修均以本专业毕业要求学分为准,平均学分绩点、重修课程累计学分以《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为准,未达到要求的以下划线注明(普通本科第8学期必修课不计入;建筑学专业第10学期必修课不计入;专升本第4学期必修课不计入)。
2、初审表中必修课、限选课未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名称及学分将体现在“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和限选课”中,其中限选课课程名称以下划线注明。
3、“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栏中未开课程,请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出具书面说明,并联系教务部涂老师(联系电话:778763)。
4、如有成绩方面的疑问,请各二级学院联系教务部张老师(联系电话:778763),并将成绩疑问项在初审表中单独注明后同初审表一起反馈。
5、表中涉及到学分抵免等可以解决的课程请尽早提交抵免表进行处理。
6、初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稿(签字盖章)请于2021年3月31日16∶00前填好送交至教务部。
附件:
教务部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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