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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2023年学雷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作者:   编辑:   来源:【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时间:2023-02-26   阅读: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传承雷锋精神,是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精神和奉献精神,在校内形成“奉献、进步、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度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雷锋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机构和相对固定的成员(可为一个院或班级,也可以是学生社团、服务团队等),成员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名,组建时间不少于2年。

工作机制健全。单位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建立了长期志愿服务基地,规章制度健全;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高尚,无不良记录。

立足岗位学雷锋。单位学雷锋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成员立足岗位学雷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具有本单位特色。

单位精神面貌好。成员努力学习,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守纪律,敬业奉献,文明程度、道德素质高。

志愿服务成效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所进行的志愿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欢迎和好评,在校内外有一定积极影响。


学雷锋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爱岗敬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均及格无挂科现象,原则上成绩排名在班级60%以内;

连续从事共青团事务工作不少于1年

乐于助人,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团结互助,长期坚持为集体、为他人做好事,事迹突出者;

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做出贡献者;尤其在2022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洪救灾斗争中,主动作为,为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做出突出贡献者;

扶弱助残,送温暖、献爱心,资助或帮助他人脱离困境,事迹突出者;

敬老孝亲,遵守家庭美德,孝敬父母或主动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事迹突出者。


此次活动名额分配如下: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10个,请有意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推荐表,并在2023年3月2日12:00前发至邮箱3187978468@qq.com,逾期则不予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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